第二课堂

英语竞赛

当前位置: 首页 -> 第二课堂 -> 英语竞赛 -> 正文

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3-07 浏览次数: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是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本届竞赛是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为了保证本届竞赛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简章,请各参赛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全国各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保证高校教学水平评估有关大学英语教学的各项指标的落实,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本竞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天仁报业集团英语辅导报社、考试与评价杂志社承办。成立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要领导成员、资深专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组成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全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组织工作和一系列后续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外语系(部、室)应积极争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

三、参赛对象

本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本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避免仅仅选拔“尖子”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四、竞赛时间和操作细则

1.初赛时间及形式:初赛定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赛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决赛时间及形式:决赛笔试(含听力)定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各地可任选一种: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既参加笔试(含听力)又参加口试的学生满分是200分,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决赛赛题和口试方案、题目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各省级竞赛组委会选择是否统一参加口试,并决定口试地点、时间、形式等具体事宜。

3.赛场设置: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竞赛活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初赛由各参赛高校设赛点组织进行,决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考场。所有赛点的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为30人;非标准赛场考生必须低于30人。凡是安排超过30人的赛场,视为违反赛规。

4.听力测试:所有初、决赛赛点须提前安排和检查好听力设备和场地。听力测试必须在规定时间统一播放,在规定时间结束,否则视为违反赛规。自2011年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决赛听力部分将采用光盘播放的形式,光盘配发比例为100:1(参赛人数:光盘数)。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光盘播放听力的参赛单位,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提交的报名表中要特别标注使用听力磁带,磁带的配发比例仍为30:1(参赛人数:磁带数),未特殊标注者将统一发放光盘。同时,为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听力泄题,听力光盘将设置打开密码,由全国竞赛组委会于考前一周电话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主要负责人,由该主要负责人通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参赛单位负责人。

5.初赛评卷:参加初赛的各高校有初赛的评卷权。初赛评卷工作需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集中评卷,成绩须在一周内评出,并务必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参赛学生公布。

6.决赛录取:参加决赛的学生须从初赛学生中按初赛成绩择优选拔,按初赛人数6‰的比例录取决赛名额。

7.决赛评卷:决赛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统一进行决赛,统一评卷,以确保决赛成绩的权威性。决赛成绩须在决赛结束后两周内评出,并在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的同时,及时准确地通知各参赛学校和参赛师生。

8.获奖人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及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成绩和比率确定获奖人数。若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按实际并列人数计算,但总获奖人数保持不变,仍为51‰。

9.初、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 ①初赛成绩在其所在的参赛学校查询。②决赛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查询;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及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上公布荣获全国特等奖学生的名单。

10.赛区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须派特派员(巡视员)检查和巡视初赛赛场及评卷工作;决赛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