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月16日下发的《学校关于允许部分教职工返回的通知》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外语教学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和部分不在贵阳(含贵安新区)教职工的实际情况,经外语教学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允许本部门的部分教职工返回贵阳(含贵安新区),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一、返回教职工范围
现居住在贵阳(含贵安新区)以外地区的教职工(湖北省除外),且返回后不居住在花溪校区公租房内的。
二、返回时间
自本工作工案公布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返回工作流程
1.确定返回的教职工,必须于确定返回日期前至少4天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外语教学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且报学校教师工作处和人事处备案后方可返回。
2.确定返回的教职工提出的返回书面申请中必须明确注明返回时间、返回出发地、返回贵阳(含贵安新区)后的详细居住地址、返回方式、陪同人员以及返回前居住地的疫情状况,且必须在申请中明确返回贵阳(含贵安新区)后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方式。
3.返回的教职工在返程途中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好充足的个人防护物资,在返程途中最大限度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返回的教职工在返回贵阳(含贵安新区)的居住地之后,必须要向所居住的社区或居委会报告返回的相关情况,且必须按相关规定自行居家隔离14天。
5.返回的教职工必须将返程途中乘坐的交通方式的票据留存备查。
6.返回的教职工的信息报送。返回的教职工自返回贵阳(含贵安新区)的当天起至居家隔离满14天止,由部门建立返回教职工的隔离观察台账。一是返回隔离的教职工必须每天中午12时前向其所在科室的疫情信息员报告其身体健康情况。二是返回隔离的教职工必须于每天中午12时及下午6时前将其及一同居住的亲属体温测量数据及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外语教学部疫情信息员,并在《贵州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返回贵阳健康情况每日登记表》上如实做好记录,并由部门疫情信息员汇总后报教师工作处备案。
四、工作记录要求
1.高度重视教职工返回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督促工作方案措施落实到位。向本部门所有教职工传达本工作方案,尤其加强对本部门不在贵阳(含贵安新区)的教职工做好传达工作,及时与其联系并掌握其生活动态,要求这类教职工必须严格遵照本工作方案执行返回工作流程。
2.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做好各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返回贵阳(含贵安新区)的教职工实行返回人员日报制度,由外语教学部疫情信息员建立工作台账,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每日向教师工作处汇报相关情况。
3.实事求是,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认真做好本部门所有教职工的传达工作,加强对不在贵阳(含贵安新区)教职工的流动信息的把控,确保掌握信息真实可靠。对于出现瞒报漏报及虚假信息的教职工,外语教学部将如实向学校汇报,并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外语教学部
2020年2月17日